2025届毕业生年级学工室及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衡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驻衡高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2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院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5届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专升本毕业生在专科期间如已成功领取则不能再次申请)。
三、所需提供材料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此表为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学生申请栏需申请人手工填写家庭困难情况简要说明,并签署申请人姓名和填报日期。照片不得黑白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
3.无论是否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所有申请人均需在申报页面上传完整、清晰的与申请类型对应的“困难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准备好“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其中,系统校验比对未通过的申请人,还需提交所有资料纸质版原件交学校同步人工审核。
第一类:城乡低保家庭
提供①和②两项材料:
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含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户主页、低保证持有人页及学生页)。
对不能提供有效《低保证》的,由低保金发放地乡政府、镇政府或者县区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原件(详见附件),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家庭地址、家庭中低保金领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及目前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如低保金领取人非申请人父母的,还要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户主页、低保领取人页及学生页)。
②2024年低保金发放凭证。低保金发放凭证是指《低保证》上2024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2024年低保发放记录,并有银行章印。
第二类:零就业家庭
省内生源直接依据系统校验情况判定,无需提供“困难证明材料”,系统校验通过即上传基础资料,系统校验不通过即不符合条件。省外生源需提供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政府、镇政府或者县区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在人社相关业务系统查询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三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提供入学前户籍地所属乡政府、镇政府或者县区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查询到的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四类:特困人员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第五类:残疾
提供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六类: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提供①和②两项材料:
①贷款合同或个人征信报告,助学贷款合同时间应处于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贷款合同的,须提供贷款经办银行及贷款审批单位盖章确认的贷款获得情况的有关表格或证明,
②贷款回执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下载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
说明:一、二、三类申请人需要上传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学生页)和困难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四、五、六类申请人只需要上传困难人员类型证明材料。困难人员类型证明材料一定要按照要求提供。
4.申请人在学校财务绑定的建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并在当页手写开户行名称(例如中国建设银行衡阳石鼓支行等)、申请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开户行及支行名称和银行卡号务必清晰准确)。
四、申报时间
符合以上6个求职补贴发放类别之一的2025届毕业生于9月6日前进行线上申请,并提交以上4种纸质材料至年级学工室审核,年级学工室于9月11号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视同自愿放弃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请及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湘就业”,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高校毕业生服务专区—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并上传有关困难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审核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2)下载并填写《湖南省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3)9月6日前,申请人将4种纸质材料提交年级学工室初审。
2.学工室初审与公示。学工室通过班级评议等公开方式,对申请补贴的毕业生进行初审(辅导员在申请表“所在班级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名),并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班级群、学工室进行公示(注意:公示名单只显示姓名、班级与学号),学工室于2024年9月11日下午6:00前将核查无误的毕业生申报材料(每套材料一式三份,每份申请材料按申请表、身份证、银行卡、困难材料顺序排放,在左上角用回形针夹紧)一并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3.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复审(9月12日至9月23日)。
4.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9月24日至10月18日),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在衡阳市人社部门官网公示7天。
六、申报要求
1.2025届毕业生年级学工室和各班级班委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求职补贴。
2.各毕业年级学工室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2024年9月11日下午6:00)向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报送材料,逾期将无法办理申报和审批工作。
3.申报材料要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如有此原因未获得相应补助或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法规问题,均由作假者自行承担。
4.申报的毕业生在审核期间要保持电话畅通。
七、联系人、电话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段老师、黄老师,电话:0734-8160511。
附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