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山书心坊”辅导室管理细则
1.组织机构与职责。学院党委书记任辅导室主任,主要职责为辅导室建设与运行的整体规划;党委副书记任辅导室副主任,主要职责为辅导室建设与运行的协调和组织;学工办老师、专业老师为辅导室核心成员,主要职责为完成辅导室建设与运行的日常工作。
2.辅导室供学生成长辅导工作之用,不得擅自挪为它用,不得从事与辅导无关的活动,非辅导活动参与人员不能随便进入辅导室。
3.团体辅导等集体辅导和教育活动必须周密计划,经成长辅导室负责人审查同意并有专人负责,切实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辅导室内严禁吸烟、喧哗和进行高音量的活动。
5.保持成长辅导室环境整洁、温馨。爱护公物,定期检查和更新环境陈设,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6.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以热情、真诚的态度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学生。
7.工作人员应注意行为文明,用语礼貌,着装整洁。严禁穿拖鞋、背心和奇装异服进入辅导室,严禁在辅导室内趴伏、躺卧和聚众闲谈。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模式。
8.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表交接班,如实签到并填写值班记.录,不得迟到和早退。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班,须预先协调和及时请假。
9.值班人员应严守保密原则。未经同意,严禁翻阅辅导记录等材料,如有泄密,将追究其责任。
10.值班人员须及时打扫卫生,清理垃圾,并做好物品与设施的归整。下班离开辅导室务必切断电器电源(电脑除外),关窗锁门。
(二)值班细则
1.值班人员应在上班时间之前15分钟内赶到,坚决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值班人员必须穿戴整洁,保持良好形象。在值班期间尽量保持成长辅导室的安静整洁。热情接待预约同学,待人真诚友善。
3.坚持保密原则,成长辅导室的一切隐私不向他人讲述,不能私自复印或拍照,更不将相关文件和资料带出成长辅导室。不得传播或透露与来访者有关的消息或隐私。
4.爱惜成长辅导室一切物品,每次值班结束后必须关掉一切用电器(包括:空调、电脑、饮水机、烤火炉等) ,防止火灾,确保所有防盗门关紧防止被盗事故的发生。
5.值班人员在每次值班结束后必须打扫卫生,做到清除完成长辅导室垃圾桶中的垃圾、打扫好成长辅导室的地板、擦干净成长辅导室的门窗桌椅、书架、空调、饮水机等。
6.特色成长辅导室的相关书籍不外借,值班人员、老师和来访者可以翻阅,之后需要值班人员放回原处,并清点数目。(三)个体辅导工作制度
1.心理辅导老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2.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3.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辅导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4.心理辅导教师按时到岗,确保咨询工作正常进行。
5.保持室内环境整洁,舒心
6.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学生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工作。
7.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8.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9.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四)团体辅导工作制度
1.团体心理辅导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团体辅导时间由学校辅导小组确定,团体成员须按时参加。
2.团体成员应积极配合心理咨询老师工作,维持团体心理辅导室内正常秩序,禁止大声喧哗、说笑、打闹,讲脏话、粗话。
3.团体心理咨询老师和学生助理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下班时必须关好窗、锁好门,切断电灯、多媒体等电器设备的电源。严禁在室内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4.自觉维护和保持团体心理辅导室公共卫生,不吃零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随意损坏辅导室内的公共设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高温、通风换气等安全保护和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