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二)开展思想提升、学业发展、生活适应、职业规划、危机应对等方面的成长辅导,帮助学生解决成长困惑,预防心理问题和危机;
(三)协助开展心理普查,负责学生心理危机排查、预警、建档和干预等工作;
(四)做好本院朋辈心理互助队伍(包括高年级朋辈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的管理与培训;
(五)负责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与文化活动,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各类活动;
(六)针对学业困难的学生,及时开展个体成长辅导,为其寻找帮扶人,并做到跟踪回访,持续关注学生学习状态。
(七)针对就业困难学生除邀请专业老师开展就业帮扶团体成长团体辅导外,还需对出现就业困难的同学进行具有针对性的个体成长辅导,帮助其制定职业规划,寻找适合自身的就业方向,并与学院招就办一起为其提供适合的就业机会。
(八)与相关辅导员一同关注我院现有的重点、特别关注对象,并将其当前状态及变化上报给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九)面对危机干预,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发现严重心理问题或疑似精神障碍的学生,及时转介到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