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毕业生年级学工室及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孤儿、残疾人、特困人员,或来自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及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三、所需提供材料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需双面打印,照片不得黑白打印)。
2.毕业生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
3.毕业生按本人申请类别提供以下相应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材料:
(1)孤儿类:提供《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必须加盖县民政部门公章)。
(2)残疾人类:需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3)城乡低保家庭类: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及近年相关审核、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申请人非低保金领取人,且提供的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户口本页面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不能提供有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请以附件4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 为样本格式开具相关证明。
(4)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生源地贷款电子合同可直接彩色打印)。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贷款合同的,须提供贷款经办银行及贷款审批单位盖章确认的贷款获得情况的有关表格或证明,另附贷款回执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下载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等资料作为补充。
(5)特困大学生的毕业生类:需提供特困供养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请以附件4 “特困人员证明”为样本格式开具证明。
(6)脱贫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类: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或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振兴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请以附件4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为样本格式开具证明。
(7)贫困残疾家庭的毕业生类:需提供残疾证、相关联的户口本(须能体现残疾证持有者和申请大学生户口关系) 和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残联部门开具的贫困残疾家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盖章),请以附件4为“贫困残疾家庭证明”样本格式开具证明。
4.毕业生本人在衡阳市市区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卡正反双面复印件,在复印件上需注明详细的开户行名称(例如中国建设银行衡阳蒸湘支行等),所登记的卡须能正常使用。
四、申报、发放程序
求职创业补贴按“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公示及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及公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到学校——学校拨付补贴资金到个人”的程序进行。个人在“湘就业”平台线上自助申报,学校和人社部门在“湖南省公共就业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审核,以及线下审核。
1.个人申请。凡对照符合以上7个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类别之一或以上的2024届毕业生本人,在2023年9月7日前进行线上个人申请,并于9月8日前向所在年级学工室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1)申请人关注“湘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高校毕业生专区—求职创业补贴”模块,点击“立即申请”填写实名信息进入申请页面。(详见附件1)
(2)申请人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如果同时符合多种困难类型条件,请尽量选择一种证明材料相对简便的类型申请。系统根据申请人所填基本信息和申请类型作初步校验比对后,申请人按“困难证明材料”要求将对应的困难证明资料(所需困难证明材料参照材料要求中的详细说明)原件拍照上传。最后点击“提交”完成线上申请。
(3)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可在“申请记录查询”模块查看申请审核进度。
(4)线下填写《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5)9月7日前,申请人将申请表、所需资料一并提交年级学工室接受初审。
2.学工室初审与公示。学工室通过班级评议等公开方式,对申请补贴的毕业生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班级群、学工室的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注意:公示名单只显示姓名、班级与学号),学工室于2022年9月15日下午6:00前将核查无误的毕业生申报材料(整套材料一式三份)及船山学院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的纸质材料一并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同时将附件3电子花名册(邮件主题名称为:年级名称+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送至邮箱:245757065@qq.com。
3.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复审。
4.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名单报学院政党联席会审议后在船山学院官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财政局。
5.衡阳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学院后,学院立即按要求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至相关2024届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申报要求
1.2024届毕业生年级学工室和各班级班委要求高度重视,抓紧开展宣传,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
2.各毕业年级学工室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2023年9月15日下午6:00前)向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报送材料,逾期将无法办理申报和审批工作。
3.申报材料要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如有此原因未获得相应补助或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法规问题,均由作假者自行承担。
4.申报的毕业生同学要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所需原件经衡阳市部门联合审核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统一发放归还。
六、联系人、电话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段老师、黄老师: 0734-8160511。
附件:1.公共就业系统_求职创业补贴-学生手机端申报操作指南
2.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3.2024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
4.相关证明样式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