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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关于对2024级杨永庆等23位同学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告
2024年10月12日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中的第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及《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船山政发[2017]31号)中的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出书面申请并凭原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向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的规定,我院在《南华大学船山学院2024级新生入学须知》中已明确告知以上规定。

经我院核查,2024级杨永庆等21名普招本科学生和刘佳乐等2名专升本学生自学院2024级新生开学以来没有办理报到手续,也未向学院办理请假手续。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经合法性审查,对2024级杨永庆等23名学生作出“放弃入学资格”的处理决定。如有异议,请于该公告起的10日内向我院申诉。

联系人及电话:唐老师,0734-8578173           。

联系邮箱:372294847@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船山学院2024级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附件:2024级拟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