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79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文件精神,结合学院2022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结题工作安排,现将相关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本次教改项目采取省级项目与校级项目同时申报和评审的形式,未被学院遴选推荐为省级教改项目的,且无在研的校级教改项目的,自动参加校级教改项目评审。
(一)遴选数量
1.择优推荐5个项目申报省级教改项目,其中4项为普通教育类,1项为课程思政类。
2.择优立项一批校级教改项目。
(二)申报选题指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学校发展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
申报人可根据《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南华大学关于印发<南华大学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华校发〔2022〕1号)的文件内容作为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申报人需立足自身工作岗位,深入研究学校教育教学根本任务,以教育教学成果为导向,充分发挥教育教学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内涵建设,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加快科教融合、现代产业园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做到真研真改出真成果。
(三)申报条件
1. 近五年承担过船山学院教学任务的在岗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其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占三分之二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其中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主持人需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3.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南华大学及南华大学船山学院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
4.有在研省级教改项目或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或有各级各类教改项目撤项的不得主持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有在研(含逾期未结题)的各级各类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四)经费资助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船山学院为每个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提供不少于2万元经费资助;鼓励各学院配套支持。
根据学院教改项目管理办法,除临床学院项目外,船山学院为每个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给予资助。临床学院项目资助资金由各附属医院自行承担。
(五)立项程序
1.校内发动。船山学院官方网站挂出通知,转发南华大学教务运行管理群,对申报工作进行宣传和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积极申报。
2.自主申报。教师和教学管理者向船山学院申报,申报者需符合通知所确定的条件。
3.资格审查。由船山学院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提交专家进行评审.
4.学院评审。船山学院组织专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学院(部)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参考省级教改项目评审标准(附件2),经公示程序后推荐上报省级项目,并正式发文公布校级项目立项情况。
(五)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纸质材料
申请者填写《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三份)、申报活页(附件4,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学院填写《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并盖章。
2.电子材料
各学院将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打包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稿与申报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二、省级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中期检查与成果填报
(一)结题验收
1.结题范围
2016年以来立项到期与逾期未结题的项目(不含未到研究期限的课题)。延期项目必须参加 2022年项目结题验收,未能结题的将按照撤项处理。未到研究期限但满足结题条件的可申请提前结题。
2.工作程序
项目主持人填写《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7,由学院汇总提交),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8。
(二)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范围
2020年立项的省教改项目。
2.工作程序
项目主持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0),具体要求详见附件9。各学院初审并上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1),船山学院进行终审,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敦促其进行整改或撤销立项。
(三)成果统计
学院对2018-2021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成果进行认真统计,填写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2)。同时电子版(命名为:**学院省教改立项项目成果统计表)发送到指定邮箱。注:没有按时报送的所在学院申报项目不予推荐。
三、校级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2016年以来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包括已延期项目必须参加 2022年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未能结题的将按照撤项处理。未到研究期限但满足结题条件可申请提前结题。
(二)工作程序
1.项目主持人填写《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书》(附件14)、《南华大学船山学院2022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6),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撰写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内容要点参见附件13),并附其他佐证材料。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未能按期结题,需提交延迟结题申请(附件15),并附上项目进展情况的佐证材料。已申请过延期结题不能再进行延期结题申请。
2.项目主持人提交结题申请材料,船山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审核,提出能否通过结题的明确意见。船山学院根据专家意见,给出项目验收审核的结果。
四、材料集中受理时间、地点、电子邮箱及材料接收人
(一)材料集中受理时间
2022年5月23-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请报送时备注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姓名+项目申报资料。
2.省级教改项目结题、中期检查、成果统计材料报送要求:请报送时备注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姓名+省级教改项目(结题、中期检查、成果统计)资料。
3.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材料报送要求:请报送时备注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姓名+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延期结题)资料。
(三)材料接收人:李小娥,电话:0734-8160540,17347083270;地址:财务楼311,电子材料发送到:30252143@qq.com。
五、其它
1.请各学院和个人认真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为方便课题管理后续工作沟通,请申请人加入QQ群:南华船山教改项目工作群(群号:758944367)。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2.湖南省教育厅教学教改项目评审标准
3.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课题申报活页
5.学院推荐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6.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要求
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10.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1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1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
13.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要求
14.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书
15.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16.南华大学船山学院2022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