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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
2009年05月04日 佚名  船山学院招生就业办   (浏览次数:)

 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生力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增进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的活力,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切实做好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组通字〔2008〕39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选聘目的和原则

   第一条 通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力求达到以下目的: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解决一些地方村干部老化弱化、后继乏人问题,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从根本上解决党政干部队伍来源单一、经历单一问题,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3.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第二条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德才兼备原则。
    3.自觉自愿原则。
    4.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

第二章 选聘数量和任职

   第三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开始,连续选聘5年,选聘数量为7500名左右,每年选聘1500名左右。
   第四条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本村没有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的,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第三章 选聘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第六条选聘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3.身体健康。
   第七条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应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四章 选聘步骤和程序

   第八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主要经过以下步骤和程序:
    1.宣传发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精神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省委组织部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有关政策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分别设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政策咨询热线电话。各高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向本校毕业生进行宣传动员,要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有关政策和办法纳入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课程。
    2.确定计划。各市州根据本地实际,向省委组织部申报选聘人数计划。省委组织部根据上报计划统一安排、调剂,确定并下达各市州选聘计划。
    3.个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的在线报名系统,按志愿分市州定向报名,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和所报考市州委组织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5.笔试。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只设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个科目。
    6.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市州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按照省委组织部确定的统一时间、地点和要求分别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名单。面试时,往届和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携带大学毕业证书(暂未领取大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以及经就读高校和毕业后有关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该表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报名系统中生成、下载)进行资格复核。
    7. 体检。由所报考市州的党委组织部组织到指定医院按公务员录用要求进行体检。
    8. 考察。在体检期间同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大学生的德才表现,包括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学习能力、组织能力、纪律观念、身体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在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湖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考察鉴定表》。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由选聘市州组织实地考察,也可以函调方式进行考察;往届毕业生可由选聘市州组织实地考察,也可由毕业生本人向原就读高校党委组织部和现工作单位党组织同时申请考察,没有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向原就读高校党委组织部和居住地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时申请考察。负责考察的党组织要认真填写考察鉴定表,并在考察鉴定表末尾签具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备选聘单位进行核查。
    9. 预录。各市州委组织部综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提出预录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综合、审核。如需要跨地区调剂,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毕业生志愿进行调剂。
    10. 公示。省委组织部将审核合格的对象在《湖南日报》、红网、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红星网、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统一进行公示。
    11.缺额补选。如果需要补选的,原则上由市州委组织部按计划数进行补选,补选对象必须在面试对象中挑选。
    12.决定聘用。各市州委组织部综合公示情况,研究提出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
    13.培训上岗。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对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天。培训内容主要是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本地新农村建设情况和乡风民俗,开展农村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党团工作基本方法等。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课堂辅导、经验介绍、座谈讨论与实践培训相结合。采取请优秀的乡村干部传授经验、请大学生村干部先进典型介绍体会、组织到本地先进村或培训基地实践考察见习等方式,帮助他们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培训期间,各市州委组织部要明确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分配去向,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培训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到岗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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