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教高〔2018〕2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函〔2018〕8号文件《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 》、《湘教党组〔2018〕19号: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动一流课程建设,淘汰“水课”,打造“金课”,根据船山学院2019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启动2019年秋季学期放心课程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资格符合申报条件且2019年秋季学期船山学院有教学任务的老师;
二、申报条件
1. 要求放心课程申报教师须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
2. 申报者必须是本学期实际承担船山学院教学任务的在岗教师。
3. 申报人在上完申报课程全部教学章节的基础上方可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近年来的教学日历/进度表)。
4. 课程类型不限,可是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程、人文素质课、独立实验课等。
5. 相关课程考试在专业综合评价考试中成绩不及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6. 以往申报放心课程但随堂听课环节没有通过者,须一年后方可申报。
7. 教师无师德师风、党纪党风问题、无教学差错与事故、无组织纪律等处分,处分撤销后方可申报。
三、系部申报及初选工作
1. 学院/系/教研室/实验室主任须对照第一点的申报条件,严格审核申报资格。一旦发现情况不实,将暂停该门课程一学年的申报资格。
2. 建议同时申报多门放心课程的老师选择一门课程建设基础较好的课程申报。医学组申报课程可以三级学科为准。
四、评审材料要求
1. 新版教案纸质版、讲稿纸质版(简明教案、完整教案均可)。
2. 教学日历或教学进度表(须提供近5年的教学日历或教学进度表,可证明申报人已上完申报课程全部教学章节)。
3. 本课程近一学年已评阅的试卷(一个自然班)(纸质版)。
4. 本课程开展的教学答疑情况(包括本课程的讲稿、教案、教学大纲(需提供2017版大纲及相应网络答疑,可以用截图)(纸质版)。
5. 课程开展的教学方式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的情况总结以及支撑证明材料。
6. 多名教师共同讲授同一门课程的(如医学类课程),申报教师须提供体现个人特色的课件、讲稿等教学资料,不得多人共用。
7. 教学大纲、教案、讲稿、试卷、作业之外的材料,如教学日历/进度表、辅导答疑、网络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改革等零散材料建议与申报表装订成一册。
8. 《2019年秋季学期南华大学放心课程申报表》与《放心课程自评表》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电子版打包,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系室名称+课程名+教师姓名,统一交所属学院。
9. 以上申报材料每门课程用档案袋装好,并以申报表第一页作为封面。
五、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院上报推荐名单。各学院汇总《2019年秋季学期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放心课程学院预申报汇总表》,于2019年12月11日下午5:00时前将预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和申报书(电子版)统一交船山学院教务科2-213(过期不候)。汇总表(纸质版)须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及学院督导专家成员签名认可,电子版材料请发送李小娥老师17347083270 QQ(30252143)离线文件,纸质材料请交2-215华雁老师(13875959932):
2.材料评审环节。具体参见三、四评审材料要求,材料没有完整提供造成专家无法评审者做自动弃权处理。
3.随堂听课环节。通过材料评审进入随堂听课环节的老师提交2019年秋季学期课表。随堂听课以专家评价为主,日常教学巡查结果为辅,综合进行评价。
4.公开课环节。公开课将于随堂听课结束之后,于学期末举行。
六、评审环节替代条件
1.直接认定的条件: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
2.不需参加公开课展示的条件:各种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如国家/省级课堂教学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学会/专业全国性教学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奖者,国家级/省级信息化竞赛、湖南省微课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奖者,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可不参加公开课展示环节。
七、其他
1、对于本部已经评审通过的放心课程,2019年秋季学期在船山学院有教学任务的老师,需提供船山学院课程的相关材料,供专家评审。
2、2019秋春季学期同时申报本部和船山学院放心课程的老师,需提供船山学院课程相关材料,随堂听课以校本部专家评价为主,其他相关支撑材料严格按船山学院放心课程评审要求。
3、2019秋春季学期单独申报船山学院放心课程的老师,船山学院按校本部放心课程建设的要求进行评审。
船山学院教务科
2019年12月4日
附件1: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放心课程库认定办法
附件2:船山学院放心课程预申报汇总表
附件3: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放心课程申报自评表
附件4:2019年春季学期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放心课程申报表
附件5:2019年春季学期放心课程教学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