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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9月16日 招生就业办    (浏览次数:)

船山政发【2019】24号

关于做好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2020届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毕业年级学工室: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8〕3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湘人社发〔2017〕61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南华大学《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南华学发〔2019〕24号)以及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发放对象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湖南省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孤儿、残疾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和贫困残疾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1500元/人。
    三、申报材料内容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需双面打印);2020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见附件2)
    2.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生所属发放类别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孤儿类:提供《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必须加盖县民政部门公章)。
    (2)残疾人类: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3)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生源地贷款电子合同可直接提出打印材料)。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贷款合同的,须提供贷款经办银行及贷款审批单位盖章确认的贷款获得情况的有关表格或证明,另附贷款回执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下载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等资料作为补充。
    (4)属于特困大学生的毕业生需提供由特困供养证(五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由县民政局开具的属于特困大学生的证明。
    (5)属于贫困残疾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相关联的户口本(须能体现残疾证持有者和申请大学生户口关系)和县残联开具的贫困残疾家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和复印件或由县扶贫办开具的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证明。
    (7)城乡低保家庭类: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及近年相关审核、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申请人非低保金领取人,且提供的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户口本页面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不能提供有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情况证明(证明中须包含低保金领取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低保金领取人和申请人的关系、目前该家庭享受低保待遇情况等信息,必须加盖县民政部门公章),可参考附件3的样本格式。
    4.毕业生本人在衡阳市市区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在复印件上需注明详细的开户行名称(例如中国建设银行莲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衡阳第三支行风华分理处等),所登记的卡须能正常使用。
    四、申报、发放程序
    1.个人申请。属于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畴的应届毕业生本人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年级学工室提出申请,提交《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及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2.各毕业年级学工室初审与公示。各毕业年级学工室通过班级评议等公开方式,对申请补贴的毕业生进行初审,并对符合条件的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于2019年10月8日下午6:00前将核查无误的毕业生申报材料(整套材料一式三份)及《船山学院XX级2020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附件2)纸质材料一并交至学院招生就业科,同时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
914930359@qq.com
    3.招生就业科复审。
    4.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财政局。
    5.衡阳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学校后,学校立即按要求将求职创业补贴拨付至相关2020届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申报要求
    1.各毕业年级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此通知转达全体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学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条件的本科毕业生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将无法办理申报和审批工作。
    2.申报材料要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如有此原因未获得相应补助或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法规问题,均由作假者自行承担。
    3.申报的本科毕业生同学要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所需原件经衡阳市部门联合审核后,由各毕业年级学工室到招生就业科领取后统一发放。
    六、联系人、电话
    船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何鹏老师、段元润老师
    联系电话:0734-8281933、8160511。


附件: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南华大学船山学院2020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 2020届本科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    申报

 

附件【24号政发关于做好南华大学船山学院2020届本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南华大学船山学院2020届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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